浙江南湖建设有限公司

因在嘉善县罗星街道“城乡统筹一体化”农民安置房红庙小区EPC项目工程中出借资质供他人投标,依据《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第五十四条,被责令改正,并被罚款贰万玖仟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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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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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19-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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