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博格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海盐分公司民事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法院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浙0424执311号
安徽博格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海盐分公司、上海华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博格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海盐分公司申请执行上海华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一案,申请执行标的100000元。经执行,本院强制扣划了被执行人银行存款101400元,本案确定的债务已全额清偿完毕,执行申请费1400元由被执行人承担,故案件执行完毕而结案。
特此通知。
二○二三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