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宇建设集团公司

某某、洪宇建设集团公司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始兴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粤0222执恢291号 ***、洪宇建设集团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洪宇建设集团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因被执行人未履行已生效的始劳人仲案字【2019】45号仲裁裁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本院依法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洪宇建设集团公司已履行完规定的义务,付清案款64273.42元,缴纳执行费864元。至此,本案已执行完毕。 (2023)粤0222执恢291号案及关联案件(2021)粤0222执61号案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