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7)吉0193执保154号
申请保全人:青岛至盛冠美家具有限公司。住所:青岛市市南区伏龙路9号409室。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被保全人:吉林省太阳鸟再生医学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长春市高新区锦湖大路1357号。
法定代表人:***。
关于申请保全人青岛至盛冠美家具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吉林省太阳鸟再生医学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7)吉0193民初1890号,办案人为***。
保全案件于2017年9月8日立案移送后,2017年9月19冻结被保全人吉林省太阳鸟再生医学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名下银行账户一处,冻结期限为一年,自2017年9月19日起至2018年9月18日止。
现已保全完毕,故对本保全案件做结案处理,保全实施文书及保全风险告知书随本通知书一并移送。
执行员 ***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九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