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九江龙钢结构网架工程有限公司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1521执1932号
四川九江龙钢结构网架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移送执行的四川九江龙钢结构网架工程有限公司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移送执行的标的为:案件受理费84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四川九江龙钢结构网架工程有限公司已缴纳案件受理费8400元,至此本院(2020)川1521民初555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四川九江龙钢结构网架工程有限公司缴纳案件受理费一项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