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粤1302民初21483号
原告:广东万瑞通电缆实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5222574496455R,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府前路8号厂房A13。
法定代表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广东港***事务所律师。
被告:****实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570160436F,住所:广东省惠州市演达二路7号美地花园三期2**25层11号房。
法定代表人:***。
原告广东万瑞通电缆实业有限公司与被告****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广东万瑞通电缆实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请求撤回对被告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广东万瑞通电缆实业有限公司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广东万瑞通电缆实业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的起诉。
本案受理费14121.06元,减半收取7060.53元(原告已预交),保全费5000元(原告已预交),均由原告广东万瑞通电缆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员 ***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
法官助理 ***
书 记 员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粤1302民初21483号
原告:广东万瑞通电缆实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5222574496455R,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府前路8号厂房A13。
法定代表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广东港***事务所律师。
被告:****实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570160436F,住所:广东省惠州市演达二路7号美地花园三期2**25层11号房。
法定代表人:***。
原告广东万瑞通电缆实业有限公司与被告****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广东万瑞通电缆实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请求撤回对被告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广东万瑞通电缆实业有限公司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广东万瑞通电缆实业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的起诉。
本案受理费14121.06元,减半收取7060.53元(原告已预交),保全费5000元(原告已预交),均由原告广东万瑞通电缆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员 ***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
法官助理 ***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