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苏0812执1509号
某某某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徐州市某某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某某某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徐州市某某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苏08民终3790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已立案执行。
该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扣划被执行人徐州市某某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1960102.13元(包括执行费21623.53元),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