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洲桥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自贡市南晓劳务输出有限公司;四川洲桥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川0311执907号 自贡市某有限公司、四川某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自贡市某有限公司依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川民再166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回转,要求被执行人四川某有限公司向其履行在(2025)川0311执1号案件中被执行的款项1228925.91元以及该款项所产生的孳息及执行费,共计1271982.62元。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四川某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5)川0311执907号案件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