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维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因高铁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兴业南路5、11号棚改定向安置房项目工程施工工地内,存在未按规定覆盖的建筑垃圾,面积为5平方米,依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四十八条被罚款人民币肆仟

  • 相关工程:

    --
  • 项目经理:

    --
  • 时间:

    2023-10-17

相关诚信信息

同类型诚信信息

北京建宏通旭电气设备安装有限公司2026年3月诚信信息
北京建宏通旭电气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葫芦岛市嘉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026年3月诚信信息
葫芦岛市嘉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吉林省满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26年1月诚信信息
吉林省满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