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尊华橡塑工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浙江省三门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7)浙1022执1415号
浙江尊华橡塑工业有限公司、***保税区***贸易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浙江尊华橡塑工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保税区***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6)浙1022民初4478号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浙江尊华橡塑工业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7年07月11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保税区***贸易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17)浙1022执1415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