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某诉被告侯某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市分公司、沧州燕赵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吴桥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8)冀0928民初580号
本院对原告刘某某诉被告侯某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市分公司、沧州燕赵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作出的(2018)冀0928民初580号民事判决书中存在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
将(2018)冀0928民初580号民事判决书的第一页第三行的案号由“(2018)冀0928民初536号”更改为“(2018)冀0928民初580号”。
审判员***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九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