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某集团有限公司、福建某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4)苏0411执4503号
申请执行人:常州某集团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福建某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常州某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福建某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已经自动履行完毕(2024)苏0411民初6240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