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美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嘉春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其他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5)冀0503执2956号
某甲公司、某乙公司:
关于某甲公司与某乙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5)冀05民终1185号民事判决书,于2025年10月31日立案执行,本案执行过程中,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存款,本案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按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