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五局集团贵州工程有限公司

贵州启源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与中铁五局集团贵州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黔01执384号 贵州启源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五局集团贵州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贵阳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22)贵仲裁字第1583号裁决书,依法受理了申请执行人贵州启源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中铁五局集团贵州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本案标的金额为70028.76元,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职权扣划了被执行人中铁五局集团贵州工程有限公司名下账户金额70028.76元,已执行完毕。在本院收取执行费936元上缴国库之后,发还申请执行人贵州启源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本案执行案款69092.76元。申请人已提交结案申请书等材料,本案全案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4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贵阳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22)贵仲裁字第1583号裁决书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