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闽0427执719号
福建中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省开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与福建中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省开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536148.76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3536148.76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至此,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闽0427民特11号民事裁定书的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