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中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张某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闽0427执719号 福建中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省开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与福建中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省开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536148.76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3536148.76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至此,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闽0427民特11号民事裁定书的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