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宏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宏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某某等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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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常山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2)浙0822执1447号
申请执行人:浙江宏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常山县天马街道文峰西路72号三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22704613980R。
法定代表人:袁文才,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男,1980年2月25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湘阴县文星镇高岭社区居委会陶家组,公民身份号码XXX。
被执行人:甘朝辉,男,1974年10月18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湘阴县文星镇高岭社区居委会陶家组,公民身份号码XXX。
被执行人:**,男,1973年8月5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湘阴县石塘乡新农村金塘组17号,公民身份号码XXX。
被执行人:湖南安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管理人,住所地湖南省湘阴县太傅路安邦华城售楼部。
负责人:钟建武。
本院在执行浙江宏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甘朝辉、**、湖南安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管理人追偿权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甘朝辉、**、湖南安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管理人已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该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浙江省常山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