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交通公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某某;宜春市交通公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首次执行执行其他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红原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川3233执24号 ***(申请执行人)、宜春市交通公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与宜春市交通公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该案执行标的共计130399.83元。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主动给付该案执行款共计130399.83元,并缴纳执行费1856.00元。本院已于2025年3月4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4)川3233民初5号判决书标的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五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