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仁怀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黔0382执905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江西省剑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刘成均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黔03民终2847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即(2022)黔0382执905号案。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已扣划了被执行人江西省剑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并已支付给申请执行人***22962元,交纳了执行费244元,故(2022)黔0382执905号案已执行完毕,按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