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大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绥德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陕0826执142号 申请执行人***与陕西大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绥德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陕0826民初153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陕西大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按判决书履行其义务,申请执行人***向绥德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陕西大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申请执行人10000元及案件受理费100元,负担申请执行费52元。本院于2025年1月16日依法立案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依法扣划被执行人陕西大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100元并给申请执行人***兑现,申请执行费52元申请执行人***自愿缴纳,故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被执行人陕西大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依照【修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之规定,被执行人陕西大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本案的执行内容,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