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瑞诚电气有限公司

山东某某电气有限公司、陕西延长石油某某化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鲁0811财保744号 申请人:山东**电气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县马集工业园**路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800675539995G。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申请人:陕西延长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住所地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锦界镇工业园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8216779218995。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被申请人:陕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高家堡镇桑树渠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802MA708Y1R34。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本院在审理申请人山东**电气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陕西延长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陕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山东**电气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请求冻结被申请人陕西延长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陕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45万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相应价值的财产。申请人在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了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为该保全提供担保。 经本院审查认为,申请人济宁山东**电气有限公司申请冻结被申请人陕西延长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陕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45万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相应价值的财产符合法律规定,并已提供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申请人山东**电气有限公司申请冻结被申请人陕西延长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陕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45万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相应价值的财产。 审判员  ***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日 书记员  胡 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