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天桥起重机装备有限公司与湖南盛科诺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湘0211执恢17号
申请执行人:株洲天桥起重机装备有限公司,住所地为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栗雨工业园四十六区。
法定代表人***,系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湖南盛科诺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为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中达路9号智尚科技大厦310房。
法定代表人***,系公司执行董事。
申请执行人株洲天桥起重机装备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南盛科诺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执行员***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