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4)湘04执1120号
华融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衡阳聚毅置业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华融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衡阳聚毅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法拍卖被执行人衡阳聚毅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不动产,拍卖成交款共5824764元至我院执行款专户。2025年5月9日,将执行款5667714.36元发放给申请执行人华融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将执行费55738.57元划入湖南省财政厅国库处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将本案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55000发放给湖南吉德拍卖有限公司,将买受人垫付房屋过户税费共34090.39元退还至买受人,将该案剩余12220.68元执行款退还给被执行人衡阳聚毅置业有限公司。2025年5月7日,申请执行人华融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向本院提交结案申请书,申请执行完毕结案。据此,本案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之规定,本案作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