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湘01执503号
关于长沙市岳麓区某服务部与湖南岳麓某有限公司宁乡分公司,湖南岳麓某有限公司,湖南岳麓某有限公司永州分公司,湖南岳麓某有限公司德山分公司,湖南岳麓某有限公司望城分公司,湖南岳麓某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湖南岳麓某有限公司高新分公司,湖南岳麓某有限公司浏阳分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人民币139720.75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强制执行到位人民币139720.75元,本院已于2025年7月24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长沙市岳麓区某服务部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4长仲调字第3505号裁决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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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