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兴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与湖南盈达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湖南盈达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洪江区分公司特殊程序财产保全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洪江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湘1291执保5号
本院执行的申请人怀化兴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与被申请人湖南盈达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湖南盈达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洪江区分公司财产保全一案,已按(2025)湘1291民初43号民事裁定书要求冻结被申请人湖南盈达电力建设有限公司账户存款43万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之规定,该案全部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