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胜集团有限公司

因“晋唐海湾”一期尾项、“晋唐海湾”二期、“晋唐海湾”红线内园林工程公司取得工程承包权后再签订内部承包合同,将全部工程转给刘选平施工,存在转包的违法事实,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修正)第六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的规定罚款人民币1457700元,法定代表人张学军罚款人民币8746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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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3-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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