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东屯渡建筑有限公司

长沙市东泰建材贸易有限公司、长沙市东屯渡建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案 件 结 束 执 行 通 知 书
(2021)湘0102执恢374号
长沙市东泰建材贸易有限公司、长沙市东屯渡建筑有限公司:
原告长沙市东泰建材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长沙市东屯渡建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本院已经审理终结。权利人于2007年8月24日向本院申请执行已经生效的(2006)芙民初字第1881号民事判决书。2011年7月27日,申请人同意结案。执行目的已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案的执行结案方式为,全部执行完毕。
本案执行程序宣告结束。
执行员  杨骐铭
二〇二一年二月十九日
书记员  张 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