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启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某某镇南营村村民委员会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苏0804民初5888号
原告:江苏启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淮安市清江浦区深圳路98号恒盛科技园11A号楼。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江苏瀛广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镇南营村村民委员会,住所地淮安市淮阴区***镇南营村村部。
负责人:***。
被告:淮安市淮阴区***建虎草莓种植专业合作社,住所地淮安市淮阴区***乡南营村。
法定代表人:***,该合作社社长。
被告:***,男,1962年5月14日出生,汉族,住淮安市淮阴区。
被告:***,男,1956年6月17日出生,汉族,住淮安市淮阴区。
被告:金海中,男,1954年1月4日出生,汉族,住淮安市淮阴区。
被告:***,男,1965年1月27日出生,汉族,住淮安市淮阴区。
被告:***,男,1950年3月7日出生,汉族,住淮安市淮阴区。
原告江苏启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镇南营村村民委员会、淮安市淮阴区***建虎草莓种植专业合作社、***、***、金海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0月11日立案受理。原告江苏启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撤回对被告淮安市淮阴区***建虎草莓种植专业合作社、***、***、金海中、***、***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江苏启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江苏启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撤回对被告淮安市淮阴区***建虎草莓种植专业合作社、***、***、金海中、***、***的起诉。
审 判 员 ***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日
法官助理 高 均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