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德邦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与北京华拓绿能科技有限公司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京0105民初35498号
原告:北京德邦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
被告:北京华拓绿能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房山区。
原告与被告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北京德邦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撤诉。
审 判 员 ***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书 记 员 杨 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