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华瑞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苏州华瑞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3)苏0505民初1180号 原告:***,男,1964年11月8日生,汉族,住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江苏百年英豪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江苏百年英豪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苏州华瑞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古里镇银河路168号1幢。 法定代表人:**根。 被告:苏州华瑞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一分公司,住所地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东吴北路87号。 法定代表人:***。 以上二被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江苏益友天元(常熟)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以上二被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原告***与被告苏州华瑞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苏州华瑞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一分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2月14日立案后,由审判员**独任审理。因原告在本院规定期间内经催交仍未足额交纳诉讼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四月三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