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昊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某某侵权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临沭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鲁1329执1899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临沂昊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与***、临沂昊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侵权纠纷一案中,于2020年8月4日向***、临沂昊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偿还欠款177120.31元。但被执行人***、临沂昊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裁定如下: 划拨被执行人临沂昊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款181819.31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一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