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昊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某某侵权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临沭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鲁1329执1899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临沂昊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与**、临沂昊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侵权纠纷一案中,于2020年8月4日向**、临沂昊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偿还欠款177120.31元。但被执行人**、临沂昊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裁定如下:
划拨被执行人临沂昊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款181819.31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一日
书记员*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