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4)琼0108民初16321号之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4)琼0108民初16321号之一
本院于2025年1月13日对原告海口誉德嘉建材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24)琼0108民初16321号民事判决书中,存在笔误,应予补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
(2024)琼0108民初16321号民事判决书第十页倒数第九行、倒数第四行中的“海南嘉誉建材贸易有限公司”补正为“海口誉德嘉建材贸易有限公司”。
审判员***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二日
法官助理***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