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辽市昊天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双辽市昊天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双辽市新立乡人民政府、双辽市新立乡荷花村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双辽市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吉0382执恢116号 申请执行人双辽市昊天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经理。 委托代理人***,女,1969年12月17日生,汉族,住双辽市辽北街。 被执行人双辽市新立乡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乡长。 被执行人双辽市新立乡荷花村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主任。 申请执行人双辽市昊天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双辽市新立乡人民政府、双辽市新立乡荷花村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双辽市人民法院作出(2016)吉0382民初900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给付欠款210000元,案件受理费4540元。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对被执行人财政所下发扣款手续,收入进行了冻结,申请执行人申请暂时撤回执行。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9)吉0382执恢11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