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华兴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珲春华亿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吉2403执280号
吉林省华兴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珲春华亿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吉林省华兴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珲春华亿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珲春华亿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向申请执行人吉林省华兴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履行全部案款,并缴纳执行费39217元。至此,申请执行人吉林省华兴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2)吉24民终98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