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天源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吉林省群利运输有限公司与吉林省天源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永吉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0)吉0221执577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吉林省群利运输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吉林省天源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支付全部执行款,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结案。本院认为,(2019)吉0221民初2008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 吉林省永吉县人民法院(2019)吉0221民初2008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内容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