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镇坪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陕0927执49号
申请执行人:***,男,1967年9月17日出生,汉族,重庆市巫溪县人,住巫溪县。
被执行人:镇坪县鸿良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陕西省安康市镇坪县城关镇下新街4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927567144224B。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与镇坪县鸿良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中,依据(2024)陕0927民初323号民事调解书确定事项及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事项,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赔偿款79653.36元,向本院交纳案件申请费1095元。2025年5月14日,本案标的款全部执行到位。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规定,通知如下:
(2024)陕0927民初323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全部履行。(2025)陕0927执49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