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镇坪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4)陕0927执167号
申请执行人:镇坪县鸿良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陕西省镇坪县城关镇下新街4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927567144224B。
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镇坪县曙坪镇联合村村民委员会。地址镇坪县曙坪镇联合村二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46109275622448679。
法定代表人:***,村委会主任。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镇坪县鸿良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镇坪县曙坪镇联合村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据(2024)陕0927民初207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及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事项,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给付200000元,向本院交纳案件申请费2900元。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主动向申请执行人给付200000元,申请执行人自愿负担案件申请费2900元(已交纳)。至此,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得到了实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之规定,通知如下:
被执行人镇坪县曙坪镇联合村村民委员会已履行完毕本案的执行内容,本院(2024)陕0927执167号案件于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结案。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