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埃柯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7)浙0111执4738号
申请执行人:浙江埃柯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杭州富阳富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浙江埃柯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杭州富阳富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案由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一案中,被执行人杭州富阳富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已履行了全部案款,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