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阳县兴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陕西恒通汇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与某某、陕西鸿嘉卓远建筑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白水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4)陕0527执822号 申请执行人:陕西恒通汇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陕西鸿嘉卓远建筑有限公司、合阳县兴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白水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关于申请执行人陕西恒通汇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陕西鸿嘉卓远建筑有限公司、合阳县兴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白水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人民币1027995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强制划拨被执行人合阳县兴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人民币1040675元,本院已于2024年9月20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1027995元,执行费12680元。至此,陕西恒通汇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4)陕0527民初807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