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置能建工有限公司

陕西置能建工有限公司与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陕0113民初10649号
原告:陕西置能建工有限公司,住所地:西安曲江新区。
法定代表人:蒙红卫,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荆亚陆,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马聪彬,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汉族,1974年4月1日出生,住所地:陕西省XX城县。
本院在审理原告陕西置能建工有限公司与被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陕西置能建工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要求撤回对被告***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意思表示真实,本院依法予以准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陕西置能建工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的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1149元,减半收取后,原告承担574.5元。
审判员  刘洁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祁鑫
打印:相丽华校对:祁鑫2021年月日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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