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索杰电子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上海索杰电子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与上海市金山区金康花苑业主大会、上海志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8)沪0116民初13475号
原告:上海**电子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被告:上海市金山区金康花苑业主大会
被告:上海志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上列当事人间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于2018年11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当事人申请撤回起诉,系其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上海**电子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172元,由原告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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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员  奚利强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五日
书记员  孙秋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