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艾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艾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江苏亿霆电力建设有限公司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景泰县人民法院 保全事项告知书 (2025)甘0423执保432号 江苏亿霆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上海艾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亿霆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与上海艾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作出(2025)甘0423民初3011号民事裁定书,现已冻结被申请人上海艾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存款6588811.18元,冻结期限1年。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就保全期限届满日及申请续行保全的事项向你告知: 一、保全期限届满日:2026年10月26日; 二、续行保全事项: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本期限届满七日前书面向景泰县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特此告知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