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富溢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某某与上海富溢厨房设备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6)沪0120民初10249号 原告***,男,汉族,1977年4月14日生,住上海市奉贤区。 被告上海富溢厨房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奉贤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上海理帅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诉被告上海富溢厨房设备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过程中,因事实难以查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入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员*** 二〇一六年九月七日 书记员***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