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0211执321号
申请执行人:***,男,1963年5月12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茶陵县。
被执行人:**,男,1991年7月28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汨罗市。
被执行人: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株洲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黄河南路。
法定代表人人:杨军,该公司董事长。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