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方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同方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清科商贸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豫01执恢420号
同方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清科商贸有限公司:
同方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郑州清科商贸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21)中国贸仲京裁字第0128号裁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同方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2021)中国贸仲京裁字第0128号裁决书的事项,即支付执行款1254778元,本案执行费14948元,共计1269726元,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