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5)云0103民初13062号
原告:北京神州新桥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9号12层B-08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被告:云南建投第二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茨坝北路13号。
法定代表人:***。
原告北京神州新桥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云南建投第二建设有限公司房屋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5年7月3日立案。原告北京神州新桥科技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诉讼费用预缴通知单后,未在七日内预缴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北京神州新桥科技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审判员***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六日
法官助理***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