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1)豫0506民初602号之一
原告安阳市铁路器材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重庆九龙坡铁配旅馆于2021年3月17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告重庆九龙坡铁配旅馆在……内的存款3639968.72元或查封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原告安阳市铁路器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市分公司保函提供担保。现原告安阳市铁路器材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解除对被告重庆九龙坡铁配旅馆账户的冻结。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被告重庆九龙坡铁配旅馆银行账户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审判员 曹欢庆
法官助理张县丽
书记员郭江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