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1402执2528号
***、四川易链科技有限公司:
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川1402民特52号民事裁定,本院于2021年10月8日立案执行***与四川易链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执行内容为:四川易链科技有限公司向***支付劳动报酬24000元,并承担本案执行费260元。
执行中,四川易链科技有限公司主动向本院支付了拖欠的劳动报酬24000元,本院已于2021年11月19日向***转账付讫。此外,四川易链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本案执行费260元,该款已上交国库。
至此,本院(2021)川1402民特52号民事裁定确定的给付内容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