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樱聚缘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某某与被执行人山东樱聚缘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鲁1002执3766号 申请执行人:***,女,1962年9月22日出生,汉族,住威海市环翠区羊亭镇。 被执行人:山东樱聚缘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威海市临港区汪疃镇。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山东樱聚缘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鲁1002民初4751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确认被执行人给付款项xxx元,本院立案执行。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申报财产令,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上述义务,并承担执行费xxx元,案件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作出的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鲁1002民初4751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完毕。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