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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路友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杜某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内蒙古自治区牙克石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内0782执296号 申请执行人:北京路友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 法定代表人:薛某,该单位。 被执行人:杜某,男性,1960年05月27日出生。汉族,住海拉尔区。 被执行人:河北欧达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石家庄市长安区。 法定代表人王某,该单位。 关于北京路友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杜某、河北欧达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2)内0782民初103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给付工程款、利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共计295130.64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本院于2023年2月8日立案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依法执行被执行人银行存款310677.64元,其中支付申请人工程款、利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共计306350.64元,本案执行费4327元,已执行到位。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笫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2022)内0782民初103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被执行人应履行的义务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